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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6 15:12  浏览:

 

各学院:

2021年是学校教学质量年,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点,以一流课程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整合,建立课程质量标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课程类型范围。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①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学校及全国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品牌。

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③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④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⑤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课程应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应深入基层完成,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 申报数量。各学院原则上申报2-4门,每个学院至少推荐2门,推荐的校级一流课程在五类课程类型中原则上不少于以上二类。同一负责人同一课程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不再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鼓励各学院积极建设并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新型课程。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1年4月9日,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

3.申报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的正式聘用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大讨论,在营造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教学改革氛围,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加强本科课程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并落实有关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的配套政策、文件或举措。

6.各申报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二)其他相关要求

1.除以上基本要求外,申报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线上一流课程

①申报的线上课程,必须符合教高司函〔2019〕32号中对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课程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6方面的要求。

②截至2021年4月9日,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③申报课程名称、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主要开课平台显示情况一致,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与申报课程高校一致。

④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无完整教学过程及教学条件或在主要开课平台无法正常显示完整内容及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得申报。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①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本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教高厅〔2017〕4号文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在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教学需求。

②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③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课程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2.不得申报的情形:

①已获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高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①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②应用已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优质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③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汇总表。申报学院填写《武汉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

2.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填写《武汉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其中线上一流课程填报《武汉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附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填报《武汉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附3),其他三类课程填报《武汉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附5)。有关支撑材料等附件与申报书一起制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申报书”。

3.视频材料。申报的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须提供10分钟“说课”视频,MP4格式(具体要求见申报书),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课程名+说课视频.mp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具体要求见附4),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简介视频.mp4”。视频文件单个大小不得超过2GB。

四、申报及评选办法

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各学院于4月9日前报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PDF版和WORD版;申请人将申报书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审核后的申报书PDF版、附件材料PDF版分别上传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请各学院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20门,学校将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给予经费资助。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里择优确定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名单,对于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将增加资助额度。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