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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5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4 14:00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5〕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教育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课题的推动引导作用,为加快构建教育供给体系与能力、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效支撑。

二、2025年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其中,拟立项重点课题200项左右,一般课题550项左右,专项课题14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专项课题由资助(承办)单位协调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把关、统筹推荐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版)》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追回相应经费。课题管理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2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202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综合区域发展战略、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因素,认真组织申报,并按管理权限和规范流程组织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过程管理工作。

六、资格审查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七、申报要求

1.每个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课题组每个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

3.凡教育部及以上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同一个选题、同一个单位,只能一个课题组申报。

5.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八、科学确定选题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九、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校内评审。该项课题我校限报10项,申报人应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098828974@qq.com,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行政楼927办公室(纸质材料务必主持人和成员手写签名)。若申报超项,科研处将组织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资格

2.网上申报。确定申报名额后,科研处将对获得申报资格的申报人发放“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可从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课题申报”入口进入)申报账号,申报人应于7月21日前,在系统上按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申报。

科研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