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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武汉文理学院关于2025年春季高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4-15 09:17  浏览:

 

详细公告及附件请分别在下列网站中查询及下载:

高中:https://jyj.wuhan.gov.cn/zwdt/tsgg/202504/t20250410_2564943.shtml

初中及以下:https://www.huangpi.gov.cn/ywdt/gsgg/202504/t20250414_2566345.html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高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下午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上午8:30至6月20日下午17:00。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2025年武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限期内,可在我校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政治表现合格。爱党爱国,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学历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仅限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学生如已获得专科毕业证,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目;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及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1.完善个人信息。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①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②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网报时,请准确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武汉文理学院;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武汉文理学院。

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第一批次:5月7日至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组织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黄陂区胜海大道1号武汉文理学院1栋920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5357009门老师。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在汉高校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市教育局以及黄陂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

(二)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一底板。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注意: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须通过平台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否则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符合要求,影响归档和后续利用。(若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行调整,照片上传后会出现异常的红色,影响认定表生成。)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若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和现场确认。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承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打印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自带装材料的档案袋,资料袋封面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附件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能手填,且填写内容与网报内容一致,以便认定过程存档备查)。

2.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非指定《体检表》、非本市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体检表》A4纸一张正反双面打印)。

3.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贴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4.需携带并于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本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五)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受理: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特别提示: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无犯罪记录情况。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代替,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名。②《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③资料袋封面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信息核对表、体检表及资料袋封面均可从附件中下载使用)。

(九)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6761296)咨询处理,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武汉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