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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文理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校级教(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0 14:25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申报应优先考虑学校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和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的教师。

(二)学校自有教师、教辅人员(含辅导员)及行政人员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至少有1项科研项目。

(三)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承担省、市、厅(局)级等纵向教(科)研项目以及校级项目逾期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选题可参考《2022年武汉文理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自行拟定题目。项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人需确定1名推荐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将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档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亦不予受理。

三、项目结题事项

(一)项目成果形式为发表在学术期刊(公开出版发行)上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利或其他成果。

(二)课题组成员控制在3人以内(含负责人),发表论文须注明“武汉文理学院2022年校级教(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否则不予以结题。

(三)期刊鉴定以原件为准。一般期刊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为准,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为准,重点项目发表论文须被中国知网数据库收录。

(四)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以专家鉴定为准,须3~5名专家函评鉴定或会议鉴定,专利鉴定以专利证书原件为准。

(五)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手续时请按要求填写《武汉文理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原版刊物或其他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备案。

(六)项目结题后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办法》文件规定予以计算科研分。

(七)逾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级项目视作自动放弃,科研处将不再受理结题,学校三年内不再受理该负责人申报校级项目。

四、其他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单位应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

科研处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2022年武汉文理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2.《武汉文理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2年校级教(科)研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