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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0 15:39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4号),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22年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切实强化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与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学校审批认定2022年度省教育厅组织的竞赛项目14项(具体竞赛项目和承办单位见附件通知)。对没有列入的竞赛项目,但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较高的学会、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项目,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参赛申请,报学校审批后可组织参赛。

二、竞赛组织

1.所有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所有省级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在各学院年初预算专项经费中给予开支,对重点竞赛项目进入全省、全国决赛阶段,教务处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各二级学院要专门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相关专业系主任和教师共同参加的竞赛组织机构,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竞赛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提出竞赛改进方案,并就推动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报教务处。

3.请各组织单位按照该项竞赛开展进度及竞赛通知要求,做好参赛信息发布、校内选拔、竞赛辅导、组织参赛等各项工作。为了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对于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各学院应组织相应的校级竞赛,并择优推荐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通过组织竞赛,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全面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竞赛激励

1.对获省级及以上等级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对没有列入学校计划的竞赛项目,学校不予经费资助。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与学校文件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